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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行動計劃要求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大幅降低陸源污染物入海量,實現工業直排海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
該行動計劃涉及渤海全海區、環渤海的遼寧省、河北省、山東省和天津市“三省一市”,包括“1+12”沿海城市,即天津市和其他12個沿海地級及以上城市(大連市、營口市、盤錦市、錦州市、葫蘆島市、秦皇島市、唐山市、滄州市、濱州市、東營市、濰坊市、煙臺市)。
“參戰”部門包括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中國海警局等。
行動計劃確定,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大幅降低陸源污染物入海量,明顯減少入海河流劣Ⅴ類水體;實現工業直排海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完成非法和設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以下稱兩類排污口)的清理工作;構建和完善港口、船舶、養殖活動及垃圾污染防治體系;實施嚴格的圍填海管控,持續改善海岸帶生態功能,逐步恢復漁業資源;加強和提升環境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水質)比例達到73%左右。
在工業直排海污染源排放方面,行動計劃要求,提高污(廢)水處理能力,保證污(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有效性和穩定性,督促工業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穩定達標排放。工業集聚區污(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執行國家排放標準中相關限值(具體要求由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印發)。
據悉,三省一市根據當地水質狀況和治理需求,確定沿海城市執行國家排放標準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指標和時限。2019年6月底前,沿海城市制定不達標工業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改造方案。2020年7月起,工業直排海污染源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行動計劃確定,結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相關“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要求,沿海城市推進“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對上述企業中采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屬于淘汰類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或生產落后產品的生產裝置,依法予以淘汰。持續加強監管,防止新發問題。
環渤海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的區域之一,已形成遼東半島、京津唐和山東半島三大城市群,而且,遼寧沿海經濟帶、天津濱海新區、河北沿海地區、黃河三角洲生態經濟區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均已上升為國家戰略。
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海岸帶信息集成與戰略規劃研究中心研究員侯西勇等多位的研究發現,持續幾十年的經濟快速增長驅動了渤海大規模的圍填海,造成岸線人工化和潮灘面積大幅減少。愈演愈烈的圍填海開發使得渤海早已不堪負重的環境和生態進一步朝著退化的方向發展。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此前的一項調研報告也顯示,渤海已成為“油池子”,由于“重海洋經濟發展,輕海洋環境保護”,渤海海岸線與海洋環境面臨空前巨大的污染壓力。
國合會上述報告稱,近年來,“國家重視海洋經濟發展,放松了對企業環境責任的管制”,“海洋產業由于存在著對資金、技術、設備、物資、人員等高量級的需求,往往是大型企業涉足或壟斷的領域,匯集了眾多的大型國企、外企,這些企業具有強大的人脈關系和公關運作能力,有些國企甚至具有比海洋環境管理部門還要高的行政級別,一旦發生了環境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對這些大型企業的管理處罰就顯得力不從心。”
侯西勇等建議,改革和優化圍填海管理體制,建立陸海協調與聯動機制。嚴格執行生態紅線制度,控制圍填海的規模與速度,推進和優化保護區建設。
上述行動計劃也確定,完成“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涉水涉海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開展環渤海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加強區域環境事件風險防范能力建設。2019年底前,建立沿岸原油碼頭、船舶等風險源專項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行動計劃確定加大資金投入,建立“中央引導、地方為主、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統籌現有各類中央財政性涉海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加大對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的投入,并對符合中央投入方向的項目,在現有渠道中給予支持。地方切實發揮主動性和能動性,加大地方財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市場投融資機制,吸引多方面資金向渤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集聚。
來源:財經